吉安市某单位给水管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吉安市某单位给水管安装工程经上级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选择施工企业,有关招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吉安市某单位给水管安装工程
二、项目地点:吉安市
三、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四、项目投资:约36.7万元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质量要求:合格
七、工期:30日历天
八、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切实履行合同的能力;
②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③拟派注册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
④资格审查资料: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公告响应承诺书、拟派建造师的建造师证原件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有效岗位证书和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人员证书(C类证),(施工员、质量员专业必须为建筑专业),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九、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十一、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时间:2022年9 月7 日 9 时30 分。
2.地点: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河东街道科教路9号井大阳光城28㠉203号
十二、评标办法及开标程序:
(1)由建设单位现场随机抽取让利系数(0.920,0.925,0.930,0.935,0.940,0.945,0.950,0.955,0.960),抽取的让利系数乘以招标控制价为要约价(即中标价)。(备注:暂定价部分不参与下浮)
(2)以各投标单位的保证金进账顺序为单位编号,现场采用摇号机摇号。招标人随机抽取一家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人。再由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查验中标候选人的相关证件证书,如查验不合格,再从其他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
(3)现场宣布预中标单位
十三、各投标企业必须按照吉市管办字〔2016〕1号《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暂行规定》执行。本规定中规定的公职人员禁止持注册建造师证等身份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投标单位不得中标。违反本规定参与投标的注册建造师,一经查实,监管部门可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提交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证书,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处理。如招标公告未明确的均按吉市管办字〔2016〕1号规定执行。
十四、随机抽取结果经网上公示2日后,招标人向预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和招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十五、中标人应承担合同履行期间因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招标人对中标后的材料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十六、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28天返还,不计利息。
十七、工期延误赔偿费:赔偿金额为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二/日历天;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2%。
十八、项目完成后,工程款结算时需要留3%作为质量保修金,质保期(壹年)内无质量问题将返还(不计息)。
十九、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响应本招标公告的所有内容。
二十、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至合同价的75%,待业主上级单位审计部门审计后,支付到审定价的90% ,待业主上级单位批复项目竣工决算后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以竣工验收备案回执为准)计算,为期壹年,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二十一、投标保证金:
本次项目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元整)。投标保证金需在2022年9月6日17:00前(汇款帐户必须为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名:江西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吉安鸿雁支行
账 号:36050184015100000444
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其投标保证金出账时间,如未在2022年9月6日17:00之前到达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二十二、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投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需提前填写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特别提示:为加强疫情防控,投标人入场前须进行“一测一戴三查”防控措施,并提供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联系人:史先生
电话:1577065541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0796-8183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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