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镇海区人防工程试点维修改造提升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地点:位于宁波市镇海区。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763829元(含税)。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满足招标人要求)。
招标范围:保利城—F2地块、保利城一期、镇海新城东邑锦苑拆迁安置小区、箭湖文化广场、镇海区鲲池小学、镇海区新城中学新建工程(尚志中学)、骆驼老街H3-1安置地块(水依坊)、信兴大楼等社区人防工程的维修改造提升,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质量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国家人防办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或《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证书》或《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生产资质证书》;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①②组成的联合体。
联合体投标的,需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4)同一法人单位(含其分支机构或控股公司)仅能作为单一主体独立投标,或作为某一联合体的成员之一参与投标,不得同时以以下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①与其他单位组成不同联合体;②既独立投标又参与联合体投标;
若违反上述规定,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须派项目负责人一名,项目负责人无资格要求但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委任书。
3.2其他要求:
3.2.1投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2日09时00分至2025年5月2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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